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湖壹号项目是石榴集团旗下公司所持资产,一共220套房产,剩余98套房屋仍未出售。自2023年起,北湖壹号剩余98套未售房产及相关项目公司遭集团开除高管桑春华及同伙非法侵占,其通过伪造业主印章、篡改房产权属信息、假借“更换物业”名义等方式,企图低价出售房产,并伙同第三方骗取金融机构贷款。
近日我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妙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扬州畅奥科技有限公司等98家涉及北湖壹号房产的公司及第三人桑春华,返还其代持的涉及北湖壹号房产的98家公司的股权,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,查封了相应案涉公司的财产,并排期开庭。此前,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相应98家涉案公司的股权,该案也已并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并审理。
在此,我集团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意向购房者及金融机构:根据法律规定,任何购买此房产者均为恶意第三人,不能取得房产合法所有权,不要相信或接受任何北湖壹号房屋及产权公司股权的买卖、抵押、转让,不要向已冻结账户及桑春华指定的第三方账户支付任何款项,否则产生的任何损失需自行承担。任何侵占我司财产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特此声明!
石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
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